索 引 号 | 008450030/2023-02995 | 公文种类 | 决定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23-12-17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文号 | 广府发〔2023〕1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对顾兴顺等5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进行奖励的决定 |
广府发〔2023〕14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顾兴顺等5名有突出表现的
见义勇为个人进行奖励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2023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推进法治广元、平安广元建设过程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书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市政府决定对有突出表现的顾兴顺等5名见义勇为个人给予奖励。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凝聚社会正能量,弘扬凡人善举,让帮助他人、救助危难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积极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依法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共同营造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弘扬社会正气,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7日
附件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名单
苍溪县
顾兴顺 陵江镇武当社区二组居民
侯 江 云峰镇东柏村一组村民
旺苍县
邓玉德 木门镇飞凤村三组村民
剑阁县
陈得中 普安镇白虎村支部书记
青川县
候贤治 沙州镇白龙湖社区一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