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911/2024-044 | 公文种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24 | 主题词 |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九批,2024年4月19日) |
序号 |
信访件编号 |
所属县市区 |
详细地址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SD20LD0419GY01 |
利州区 |
荣山镇高坑村 |
1、对SD20LD0412GY11信访件回复不满意。荣山镇高坑村黄印科、李秀军修路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同意,有没有红头文件批示?以什么立项修路?回复是防火通道,是否有红头文件,修这条路是干什么?2、回复开采数量,两年才4万吨,一天十几台车拉石头,一个月至少拉20天,两年才4万吨?这个请相关部门到现场评估下面积及数量,开采的石头用于什么?3、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定为非法开采,请问利州区依据哪条哪款定为合法开采,有无相关文件,有无合法开采证?如无合法开采权,属严重破坏国家生态环境。希望政府督查部门彻查给予满意回复。 |
同SD20LD0418GY09 |
同SD20LD0418GY09 |
无 |
重复举报 |
2 |
SD20LD0419GY02 |
利州区 |
宝轮镇紫兰社区 |
宝轮镇紫兰社区火车站后面的原建材厂堆放上万吨钻井平台的高污染废土,距离我家仅仅200米,不但不处置,还在建厂房,有异味,水也是污水。 |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经现场调查核实,堆放的废土系广元润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用原紫兰建材厂厂房堆放,该废土来源于我市部分天然气钻井产生的水基岩屑。该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024年3月委托对堆放的水基岩屑进行监测,监测结论为一般固体废物。水基岩屑堆放位置距离最近住户约200米。 2.经现场核实,广元润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对租用厂房进行了改造,对原有破损漏雨厂房屋顶进行了加固和防扬尘处理,对厂房四周进行围挡,对场地进行了防渗漏硬化处理,未新建厂房,厂房周边及厂房内无污水流出和渗透痕迹,但有轻微异味。 3.经调查,目前水基岩屑堆放场为临时堆放,广元润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与临近砖厂签订了相关协议,作为砖厂原材料使用。 |
责任领导:利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向庚; 责任单位:宝轮镇人民政府、利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宝轮镇人民政府镇长唐建平、利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吴杭周。 1.行政处罚情况。未发现违法行为,未进行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广元润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规范固体废物堆放并覆盖,防止异味扩散(整改时限:2024年4月30日)。二是宝轮镇人民政府、利州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巡查,坚决杜绝违法行为发生(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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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D20LD0419GY03 |
利州区 |
小西街朝天门 |
小西街朝天门有一老太婆堆的杂物,导致小区内老鼠太多,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多次反映无果。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核实,发现小西街朝天楼巷道内堆放有大量拾捡的杂物,为一楼住户王某堆放的拾捡废品,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
责任领导:利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蒋飞; 责任单位:嘉陵街道办事处、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嘉陵街道办事处主任程琳、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廷耀。 1.行政处罚情况。未发现违法行为,未进行行政处罚,由嘉陵执法中队和北街社区进行了现场约谈。 2.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并安排保洁员加强清扫保洁,保持巷道的环境清洁卫生,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监管和日常巡查检查,加强对王某的宣传引导,防止生活垃圾和其他废物乱堆乱放。(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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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D20LD0419GY04 |
利州区 |
南河金域香江 |
金域香江小区楼下的南山烧烤,油烟严重污染小区居民生活环境。 |
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核实,该烧烤店于今年4月8日开始营业,厨房内安装有排气设施(系前经营者安装),无油烟净化设备,油烟通过小区公共烟道排放。另外,该店有移动式烧烤架一个,有油烟净化设备,经营时摆放在门店外,油烟经净化后排放。 |
责任领导: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凌云;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 责任人员:市城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赵健淞、南河大队大队长葛永林。 1.行政处罚情况。南山烧烤店油烟扰民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4月20日,市城管执法支队向其送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广城责改〔2024〕南字0015766号),责令其改正油烟扰民行为,在室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将室外烧烤架移至室内,油烟经净化后统一排入小区公共烟道。 2.整改情况。4月22日,经现场复核,该店已完成整改,在厨房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将移动烧烤车移至厨房内,油烟净化后通过小区公共烟道排放。(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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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D20LD0419GY05 |
苍溪县 |
元坝镇金碑村二组 |
苍巴高速公路离住户仅25米,高架桥过车时噪声太大,严重扰民。希望安装隔音板降低噪音或修围墙降噪。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问题位于苍溪县元坝镇金碑村2组,周边涉及常住人口4户10人,距苍巴高速公路尖子湾大桥红线距离约25米。目前,苍巴高速公路正处于试运营阶段,未正式竣工验收,且试运营期间四轴以上货车、20人以上客车及危化品车辆不予通行,车流量不大。经现场调查,细亚梁隧道与尖石湾大桥相连,车辆在隧道口遇减速带后,加之桥梁伸缩缝较大,产生摩擦音,对周边住户造成了一定影响。 |
责任领导:苍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母建容; 责任单位:苍溪县交通运输局、绵苍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责任人:苍溪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范毅邦、绵苍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池春生。 1.行政处罚情况。未发现违法行为,未进行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苍溪县交通运输局会同绵苍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对该路段开展分时段噪音监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设置隔音降噪设施,并对伸缩缝、减震带进行降噪处理。(完成时限:2024年8月30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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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D20LD0419GY06 |
经开区 |
石龙办事处 |
在石龙办事处23路公交车站昭化纸厂路口站,凤凰驾校学员每天几十人都在此处扔垃圾、丢烟头。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在石龙办事处23路公交车站昭化纸厂路口站,确有学员在等候休息时未将随身垃圾、烟头扔进公交站内的垃圾箱,存在随地乱扔现象。 |
责任领导: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何乾丽; 责任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街道办事处王大仕。 1.行政处罚情况。未发现违法行为,未进行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凤凰驾校强化学员管理,逗硬落实措施,禁止在公共地点乱扔垃圾;二是要求凤凰驾校开展环境卫生教育,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增强学员环保意识;三是石龙办事处和凤凰驾校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整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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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D20LD0419GY07 |
苍溪县 |
陵江镇三清社区四组 |
陵江镇三清社区四组的生活污水未经污水管网直接排放到本人住房背后的沟渠,导致臭味扰民。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核实,沟渠沿线有10户居民自建房,配套建有化粪池,因近期雨水多,化粪池未及时清掏,导致污水外溢至沟渠内,流经居民房屋旁边沟渠,产生一定的臭味。 |
责任领导:苍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晓林; 责任单位: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陵江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旻、陵江镇人民政府镇长苟东。 1.行政处罚情况。未发现违法行为,未进行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一是陵江镇人民政府督促沟渠沿线住户对化粪池进行清掏(整改时限:2024年5月30日)。二是三清社区组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对沟渠清淤除杂,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讲清洁爱卫生(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三是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将生活污水接入市政主管网,彻底解决污染溢流沟渠问题(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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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SD20LD0419GY08 |
利州区 |
东坝120小孙家沟 |
东坝120小孙家沟河沟(赵板桥),农民建房将自家堡坎延伸到河沟,把小桥都圈到他们自己院子里了,河沟堵塞后易引发洪水。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调查,利州区东坝街道柜北社区居民杨某发现自家房屋院落有裂缝并有塌陷风险,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于2024年4月在紧靠赵板桥河道堡坎附近修建了两根高约4米,直径0.4米的混凝土柱,以支撑房屋院落,使其不再下沉。该行为可能对河道行洪造成影响。 |
责任领导:利州区委副书记安宗明; 责任单位:利州区水利局、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利州区水利局防洪办张磊,东坝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培戡。 1.行政处罚情况。因杨某为了房屋维修加固,保障住房安全,且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小,未进行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一是利州区东坝街道督促杨某将河道内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二是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涉及应急抢险的有关活动,可先行实施后补办审批,在实施的同时申请办理审批”的规定,责成杨某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补报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申请表及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涉河方案报告。(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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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SD20LD0419GY09 |
昭化区 |
大朝乡松宁村 |
大朝乡松宁村水库的水,颜色呈黄色,导致村民饮用水浑浊,反映了多次均回复水质正常,请调查解决村民饮用水。 |
1.关于“大朝乡松宁村水库的水,颜色呈黄色”问题,属实。 经调查核实,大朝乡松宁村供水水源为昭化镇灯杆村何家坝水库,2022年年初至今,该区域降雨量较少,出现了大面积干旱,造成何家坝水库水源枯竭,水库水质感官色泽异常。 2.关于“导致村民饮用水浑浊,反映了多次均回复水质正常,请调查解决村民饮用水”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4月20日,经对昭化镇松宁村用水户进行了入户走访,用户端水质感官均正常,未出现水质浑浊的现象。经核实,2023年9月至今,昭化区水利局、昭化镇等部门单位均未接到松宁村关于供水水质的投诉及信访件。经分析,出现水质浑浊的情况可能是用水户长期未在家,管道内自来水存积导致浑浊变质,用水户只需打开水龙头将管道内存积水排清后即可正常使用。 |
责任领导:昭化区政府副区长任斌; 责任单位:昭化区水利局、广元市诚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人:昭化区水利局局长罗武林,广元市诚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开波。 1.行政处罚情况。未发现违法行为,未进行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一是为确保何家坝水厂供区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昭化区水利局于2024年3月新建了青春水库至何家坝水库应急提水工程,现已投入运行,彻底解决因旱情导致何家坝水厂水源枯竭问题(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二是昭化区水利局责成广元市诚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何家坝水厂供区水质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对出现水质浑浊的用户,及时通过工程措施和技术措施进行处理(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三是由广元市诚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加强水质检测,确保出厂水质合格(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四是由何家坝水厂对供区内长期未使用自来水用户的输水管道进行排污排泥,确保供水管网水质安全(整改时限:2024年4月30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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