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4-024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 主题词 | 农村公路建设 |
(1)精细项目规划。在充分考虑现有路网连接、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合理采用服务人口最多、经济带动最大、群众出行最便捷的原则,立足生态保护实际,在项目规划过程中,统筹考虑耕地、林地保护,实现农村公路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互惠共赢。(2)筹措建设资金。整合政府、群众、社会多方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对接政策向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部门争资,利用苍溪作为革命老区、国定贫困县以及各类试点示范创建等方面政策倾斜,大力争取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自然村通硬化路、红色旅游、渡改桥等政策性项目资金。(3)严密监管质量。严格质量要求,按照县乡道采用沥青铺筑、村组硬化道路不低于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建立“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四级质量监管体系,全过程监督施工;推行“路长制”,完善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