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24-0328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5-22 | 主题词 | 企业招聘用工 |
(1)动态监测。实行县乡村三级按月定期调度制度,联动发改、人社等4部门,将用工规模大、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项目等纳入监测范围,摸清核准企业用工、缺工等情况。(2)劳务合作。搭建“县人力资源公司+乡镇劳务专业合作社+村(社区)分社”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引导县内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乡镇劳务专合社等开展劳务对接合作,针对性用工派工。(3)服务保障。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监测,适时发布市场工资价位、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薪酬,积极开展“企业进村、送岗下乡”等活动,促进企业“灵活用工”增加就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