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10700MB167884/2024-04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21 | 主题词 | 改革 |
一是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DRG付费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增强控费意识、成本思维,推动病种结构、费用结构、专业定位显著改变。优化医保支付体系,鼓励高级别医疗机构降等收费,完善符合中医药特色医保支付体系,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是强化医保医药服务管理。做好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管理,及时更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保支付范围。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使用工作,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将新增国家谈判药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
三是强化医药服务价格管理。推进新增、修订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工作,稳妥有序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规范全市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行为,实施医药价格及采购供应动态监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