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594447/2025-0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 | 2024-12-05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 文号 | 广府办函〔2024〕2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广元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广府办函〔2024〕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广元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广元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广府办发〔2022〕14号)同时废止。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