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政策解读:
以一致性规则规范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解读之一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专家解读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