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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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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管理应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管理应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和数据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牵头指导规范全市政务服务场所设立、窗口设置、业务办理。

三、负责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县(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政务服务改革,负责统筹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办理工作。

四、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五、统筹协调、监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

六、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统筹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体系和服务标准,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现场监督,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秩序。指导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

七、建设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畅通企业群众诉求渠道,拟订热线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推动热线企业群众合理诉求限时办理。

八、统筹建立并落实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联合服务等涉企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

九、协调推进全市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拟订全市数据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政策措施、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广元市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数据人才队伍建设。

十、统筹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及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负责全市数据统筹管理、联通共享、开发利用和监督检查。负责政务云资源管理,推动信息系统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指导县(区)开展数据资源共享利用等工作。

十一、拟订数字广元建设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负责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论证评估和绩效管理。

十二、牵头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拟订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考核并组织实施。

十三、统筹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牵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统筹协调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

十四、统筹推进数字文化、数字生态文明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目标绩效管理、信息、档案、安全、保密机要、信访、政务公开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中长期发展规划、政务服务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统筹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拟订并组织实施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规范和考核评价办法,推进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统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和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筹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等工作。负责对进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实施监督,维护交易场所秩序,统计场内交易数据,配合执法机关进行监督与执法,收集、整理和移送场内不良交易行为信息。


四、数据规划与建设科

拟订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统筹协调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牵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拟订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开展全市信息化项目审批和监管,负责市信息化专家库建设和管理,负责政务云、灾备云管理。承担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统筹推动算力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科研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数据资源与数字经济科

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相关政策文件、管理制度。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协同推进实施大数据战略。牵头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数字经济相关规划。研究拟订促进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措施,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相关工作。


六、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党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七、直属事业单位

(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相关事务性职责。

(二)市大数据事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责为: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务云、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平台建设运行、数据安全等事务性职责。

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5:30。
办公室:0839-5572345;市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839-55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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