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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投诉广元市利州区嘉韵茶道隐性消费;投诉利州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工号GYLZ067) 写信时间 2025-01-15
信件内容 尊敬的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我是1/13去过广元的游客,在1/13晚上23:52至1/14凌晨2:15, 在位于富力万达嘉华酒店1楼的嘉韵茶道的机麻包间消费问题存在“消费者欺诈的隐性消费”行为。事情经过:1/13晚上约12点茶楼工作人员询问我们一行4人喝什么茶,我们进行了答复,4杯菊花茶(但工作人员没有从任何角度提供茶水要额外收费,我们也认为4杯茶水应该是含在包间费里面),直到结账时表示38元/杯,4杯共计152元,机麻包间时长消费195元,共计347元。我们对茶水完全不知情,也不可接受。在现场报警后,警官建议我们先行支付347元,然后再咨询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1/14我致电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反馈表示会传递至市场监管局进行处理。现在的投诉内容:1.1/14早上我接到来电0839 326 3013工号为GYLZ067的工作人员的答复:“表示进行了现场调查,商家明码标价,不存在隐性消费,已经是最终结果”;且在沟通过程中质问我“你是成年人吗?!你不是小孩了嘛!”,言语上对我进行了冒犯,对此不可接受,因此投诉工号为GYLZ067的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有问题,请求市场监管局进行相应的惩罚处理!2. 请求广元市场监管局核实商家(广元市利州区嘉韵茶道)的经营合规性,营业执照,以及收费是否合理?!是否物价局核实报备和确认?目前的了解情况 商家是已注销状态!根据网上的信息:“广元市利州区嘉韵茶道成立于2021年01月22日,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万缘路108号,目前处于注销状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等”。3. 诉求:广元市利州区嘉韵茶道退费152元;并就195元的消费部分 开具正式发票;以及商家对我造成的时间影响进行口头道歉!
回复内容 阳海兵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通过局长信箱反映“万达嘉华酒店一楼嘉韵茶道机麻包间存在“消费者欺诈的隐形消费”等问题”,我局接件后经调查核实,先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25年1月15日,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万缘市场监管所接到您通过12315投诉嘉韵茶楼未提前告之收费标准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该茶楼于2023年12月8日在利州区市场监管局办理了营业执照,名称:四川万盾嘉韵餐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02MAD5K46F64,住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万源路108号(万达酒店地址),系合法经营主体。现场检查该茶楼大堂及雅间内均明码标价。 关于您要求茶楼退还152元费用诉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万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多次与茶楼负责人沟通,茶楼负责人表示愿意与您一起到万缘市场监管所进行现场调解,但因您在外地,无法参加现场调解,经工作人员多次与商家负责人沟通协调,茶楼负责人同意为您退还茶费152元,为给您带来的不愉快体验进行道歉。1月21日下午15:38分利州区市场监管局万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再次电话联系您了解情况,您告知该茶楼负责人已经与您联系,并退还了茶费,对万缘所的工作表示感谢并提出撤销投诉。关于您要求开具发票问题,因该事项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内,建议您向税务部门反映。 关于您反映工作人员态度差的问题,经核实,工号为GYLZ067的工作人员,在处理该起消费纠纷时,因要确认是否涉及未成年人消费问题,故在沟通过程中询问“是成年人吗,不是小孩子”等内容,利州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后续利州区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对处理消费投诉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消费投诉处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辖区经营主体的监管,为消费者创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您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839-3311156具体咨询。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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