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关于广元市顶层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署违法培训协议,对政府工作人员电话接了不说话,态度恶劣问题反映 | 写信时间 | 2023-12-18 |
信件内容 | 我母亲郭雪萍于2023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上午10点左右在广元市顶层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班,此时被公司一个姓赵的男子开除,当时我母亲问该公司要工资,那个男子说那个喊你来的找那个要,我又没有喊你来,态度非常恶劣,后面经协商说等后面高总回来怎么。后面高总说签了培训协议,7天内公司可以任意辞退你,不给一分钱工资,合同里面明确约定了的。实际上这个培训的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培训合同还是正式合同都不能约定排除劳动者主要合法权益,比如约定不买社保或者不发工资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还有公司合同或者协议签订正规应该劳动者和公司一人我一份,可是我母亲并没有合同,合同签署也是违法的,合同签署违法,内容合法,合同当然违法,那么合同也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并且据我所知此公司不仅仅签署了这一份合同,希望相关部门严厉查处。事后我跟公司沟通,此公司的高总说他跟公司反映,再打电话就不接了,是一个前台接的,他说他们老板和律师团队说他们的行为都是合法的,我爱起诉就起诉,爱怎么样怎么样。这边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跟那边沟通,打了电话说明情况后那边就完全不开腔,无视政府工作人员,性质相当恶劣。我请求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此不良公司,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还广元市人民一个朗朗乾坤。看到这封投诉信的工作人员可以联系广元市顶层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李振彰,联系电话:15887808895。注意此人素质极差,会以他们的7天培训协议约定没有工资为借口,要给他讲清楚他们的合同约定本身就违法。 | ||
回复内容 | 唐仕林: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广元市顶层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被投诉人)签署违法培训协议的投诉事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已跟被投诉人协商达成一致,被投诉人将于后续补发工资。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 |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4
蜀ICP备2021017977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2号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