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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网吧上网时长与价格不符 写信时间 2021-04-12
信件内容 上网二小时会员6元,但实际只有一小时20分钟
回复内容 张仕安:您好!您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书记局长信箱反映“网吧上网时长与价格不符”一事已收悉,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转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处理。利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被投诉方开展现场调查。经核实,被投诉网吧计费方式为:会员价格为4元/小时,非会员为5元/小时,无3元每小时计费收费项目。根据该网吧管理系统消费记录显示,您自注册会员至今,均是以会员价结算上网费用。随即执法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您表示是自己计算错误。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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