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市场主体结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便利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个转企”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4〕54号),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个转企”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本地区工作协同机制,成立联办工作专班,将相关部门编排进班,将任务分解到组、细化到人,其他部门全力配合协同推动实现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落地实施。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对“个转企”一件事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解决跨部门实施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指导县区条线部门协同推进,共同实施。
二、全面梳理,高效实施。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前期“个转企”一件事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积极协调解决难点、堵点。有关部门要结合《方案》中的职责分工,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根据“个转企”一件事事项配置工作及时完成认领和发布工作,确保“个转企”一件事高效实施。
三、积极推广,引导宣传。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对照《方案》编制办事指南,各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办理流程和工作规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办理窗口等途径,广泛宣传“个转企”一件事联办服务,提高“个转企”一件事集成服务的知晓度和办理量。对有转企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要及时做好办理指引,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
附件:《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个转企”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4〕54号)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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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个转企”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4〕54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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