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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知识产权科 发布时间: 2024-08-19 字体: [ ]

尊敬的吴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建议》(第175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办理工作,组织专人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制定承办工作清单,提出办理工作要求和办结时限,确保提案各项建议落地落实。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机构编制情况

在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中,我市按照机改相关要求,并对应省级知识产权机构设置模式,设立了市知识产权局,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内设知识产权与专利管理科和商标监督管理科两个科室,负责知识产权相关行政职责,现有工作人员5名;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市知识产权管理处,有事业编制5名(在编),具体承担知识产权相关事务性职责;涉及知识产权案件查处主要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设立知识产权相关内设机构,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责;朝天区市场监管局单设知识产权事务机构、青川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挂牌方式设立;其余县区市场监管局暂未设置相应事务机构。

2024年7月15日,经市委编办室务会第9次会议审定,同意广元市知识产权管理处更名为广元市知识产权中心。调整后,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保持不变。同时,经我局积极与市委编办协调沟通,其认为我市目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事务机构设置较为健全,运行较为顺畅。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可由主管部门采取内部调剂人员编制的方式予以加强;内部调剂确有困难的,可商机构编制部门使用一定数量的人才专项编制,或提出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报同级编委审批。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督促指导各县区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着力优化知识产权等相关机构设置及编制配置,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量。

二、知识产权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注重激发创新活力,提升专利转移转化运用效益。截至2024年6月,全市新增专利授权479件(其中:发明56件,占11.69%;实用新型366件,占76.41%;外观设计57件,占11.90%),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31件,高价值发明专利127件。每年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100万元,引导企业申报省级、市级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以点带面,帮助企业成功实现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实现了技术升级和知识产权价值变现。

二是注重加强品牌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截至2024年6月,全市新申请注册商标1094件,全市现有有效注册商标18113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8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5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2件。建成国家级地理标志示范区1个,省级地理标志示范区1个,苍溪红心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被确认为“中欧互认互保产品”,并成功注册为马德里商标。“七佛贡茶”成功纳入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

三是注重加强试点示范,树立正面典型。深入推进利州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已成功申报认定3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9所中小学校被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学校,其中青川县职业高级中学被认定为“十四五”首批四川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学校。

四是注重加强区域合作,强化协同发力。牵头发起川陕甘毗邻地区市场监管营商环境一体化合作,围绕市场准入、监管执法、知识产权保护等7个方面开展协作,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四川省绵阳市、陕西省汉中市、甘肃省陇南市在青川签订《川陕甘毗邻地区知识产权共享共治协作协议》,建立横向协作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实现“一地认定、区域共认、异地联保”。

五是注重加强监管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全市商标、专利代理机构等开展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4件,结案16件,货值金额33.9108万元,移交公安机关4件。健全行政、司法、调解、仲裁高效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统筹联动、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截至目前,办理人民法院委派的诉前调解知识产权案件2件,行政裁决3件。

六是注重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知识产权工作氛围。围绕“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五进”等活动共10余场,发放《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小常识》等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推动建立企业打假联络人员库,成立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工作队,持续深入企业开展“直通车”服务,帮助海伶山珍、山客山珍等6家企业解决知识产权授权问题10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于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引导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标准,推动专精特新企业贯彻《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国际标准。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项行动,推进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积极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强企;加快推进利州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适时启动青川县、苍溪县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申报工作。

(二)着力于地理标志品牌经济培育。推进“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活动,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深化国家级、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三)着力于知识产权运用与服务。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区域协作,开展知识产权“入园惠企”工作,探索适合广元实际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降低经营主体融资门槛和融资风险,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加快广元市市本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步伐,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化程度,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需求,更好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

(四)着力于知识产权监管执法。加大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力度,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广元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依法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健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机制。

(五)着力于加强知识产权队伍建设。积极申报第十七批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争取英才编制;充分利用现场教学、网上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典型案例研讨会、观摩公开审理等活动,提能充电,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干部的业务能力;引导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升社会各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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