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相关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持续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以标准升级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26号令)有关规定,现就征集2025年度四川省(广元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地方标准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文件及四川省地方性法规要求,不得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冲突。
(二)标准原则上应当以满足广元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技术特殊性,体现地方特色和实际需求为主。
(三)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应符合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满足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需求。
(四)标准应有明确的应用场景,按照“谁提出,谁组织实施;谁归口,谁宣贯推广”的原则,强化标准实施应用责任。
二、制定范围
地方标准应具有我市地方特色,制定范围原则上应当限定在受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水源等自然条件影响的种养殖、生态环保、水资源利用、流域治理,以及受饮食、节日风俗、居住环境、文化交流等风俗习惯影响的特色城乡治理、文化保护范围内。
三、申报重点
(一)以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为重点,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制定的标准项目。
(二)围绕《广元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责任分工方案》,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以及各部门、各行业规划计划提出的标准化重点领域。
(三)填补领域空白,先进科技创新成果和优秀实践经验转化的项目。
(四)对现行有效且实施5年及其以上的地方标准进行了集中复审,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应当尽快申报地方标准修订项目。
(五)已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同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关技术要求发生变化的,应当申报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若只发现个别技术内容有问题,必须对其进行少量修改或者补充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修改通知单。
四、组织工作
(一)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需求,统一组织本行业项目征集、材料初审、项目初评和报送。有项目申报意愿的组织或者个人向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进入行业项目征集范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非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申请。
(二)行业主管部门对征集的项目应按照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原则进行遴选和评估,加强标准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强调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具有广泛的规范性、指导性和引领性,择优申报。不得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包括制定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生产加工、流通、农业投入品及一般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方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涉及市场主体评估评价等;不得制定仅用于约束行政管理部门系统内部工作行为的地方标准。
五、申报要求
(一)为提高立项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起草单位要做好前期调研,建议起草单位科学合理确定立项项目名称,提前编制标准草案,拟定实施计划,落实保障措施。立项项目正式下达后,项目名称、提出立项申请的主管部门、第一起草单位等原则上不应变更。
(二)申报项目涉及其他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应主动与其他行业部门进行协调,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写明协调情况与协调结果。协调未果的暂缓申报。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申报公文(含附件1、附件2)、项目申报重要支撑材料(按需提供,如标准草案)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一同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逾期不报或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无特殊情况年内不再增补立项计划。
联 系 人:陶琳
联系电话:0839-3261577
邮 箱:1727203631@qq.com
附件:1.四川省(广元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申报书
2.四川省(广元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4
蜀ICP备2021017977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2号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