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号)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号)

日期: 2021-08-31 来源: 食品抽检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126批次样品,检出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等元素污染、农药残留超标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旺苍县、青川县和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等元素污染问题

(一)旺苍德香干杂门市部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赛纳斯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二)旺苍县洪江市场李仕红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赛纳斯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三)青川县乔庄镇鑫源市场卜茂菊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赛纳斯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青川县竹园镇山珍市场谢炳荣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赛纳斯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二)广元市利州区宜家乐农贸超市(万缘店)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赛纳斯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三)利州红梅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赛纳斯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2021年第7号食品抽检信息

3.不合格-2021年第7号食品抽检信息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

附件:
C:\Users\k\Desktop\2021年工作资料\2021年抽检信息公示情况\第6期公示\附件1.docx
C:\Users\k\Desktop\2021年工作资料\2021年抽检信息公示情况\第6期公示\附件3.docx
C:\Users\k\Desktop\2021年工作资料\2021年抽检信息公示情况\第6期公示\附件2.docx
C:\Users\k\Desktop\2021年工作资料\2021年抽检信息公示情况\第6期公示\附件4.docx
微信 微博 头条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4 蜀ICP备2021017977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2号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