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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号)

日期: 2021-09-10 来源: 食品抽检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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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大类食品73批次样品,检出2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防腐剂超标使用、微生物污染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剑阁县盛世华城超市销售的“散滚锅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剑阁县剑门关镇邹记旅游土特产门市部销售的“干笋子”,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20218号食品抽检信息

3.不合格-2021年第8号食品抽检信息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月10

附件:
C:\Users\k\Desktop\附件1.docx
C:\Users\k\Desktop\附件4.docx
C:\Users\k\Desktop\附件3.docx
C:\Users\k\Desktop\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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