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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9号)

日期: 2021-12-07 来源: 食品抽检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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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9号)

近期,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饮料15大类食品194批次样品,检出10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检出农残超标、检出限用兽药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朝天区局、旺苍县局、剑阁县局、苍溪县局、青川县局、利州区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2021年第19号食品抽检信息

3.不合格-2021年第19号食品抽检信息

4.不合格项目解读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7

附件:
C:\Users\k\Desktop\2021年工作资料\2021年抽检信息公示情况\第19期公示\附件1.docx
C:\Users\k\Desktop\2021年工作资料\2021年抽检信息公示情况\第19期公示\附件4.docx
C:\Users\k\Desktop\2021年工作资料\2021年抽检信息公示情况\第19期公示\附件3.docx
C:\Users\k\Desktop\2021年工作资料\2021年抽检信息公示情况\第19期公示\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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