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水生鱼类产业链交易,推动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走深走实,在年底市场交易高峰期来临之际,青川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履职。
一是以严谨的标准开展监管。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农贸市场、水产批发商、餐饮服务单位、钓场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和违法线索排查,确保不漏项,不错判。二是以务实的作风开展检查。督促商家加大自查力度,履行主体责任,查验并留存产地证明、购货凭证,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清理变更含禁用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自觉抵制对当地“白龙湖区域野生鱼类”相关菜品的供应。及时清理含有“江鲜”“河鱼”等字样的店招店牌、清除含有禁用字词的餐饮菜单,强化“野生鱼”噱头广告整治,构建舒心消费环境。三是以负责的态度开展宣传。在白龙湖区域、青衣江流域重点乡镇餐饮商户张贴宣传海报,以案释法开展现场宣讲。同时,依托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公众号、商户群等开展网络宣传,畅通投诉热线,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 截至目前,2022年度共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355家,农贸市场1128家,商超1315家,开展宣讲活动213次。
下一步,青川县市场监管局将在禁捕工作上持续用力,在打非断链上久久为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如期完成长江流域禁捕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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