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食品安全办部署,2023年5月8日至17日,市食品安全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选派食品安全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复审工作小组,采取资料审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苍溪县、青川县、昭化区3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进行了市级复审。经综合评估,苍溪县、青川县、昭化区均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复审要求,市食品安全委拟向省食品安全办提交省级复审申请。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市级复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至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市食品安全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严禁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上述材料均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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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苍溪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级复审情况
2.青川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级复审情况
3.昭化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市级复审情况
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 |
附件3昭化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市级复审情况.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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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苍溪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级复审情况.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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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青川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级复审情况.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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