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名称和经营范围准备使用“江鲜”“长江鱼”野生鱼”等字样的一律不予登记;对已经登记的一律变更登记;未经登记而在经营中使用“江鲜”“野生鱼”等字样的一律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已责令10余家使用“野生鱼”名称的经营主体变更名称、20余家经营主体拆除店内“江鲜”“野生鱼”字样广告。
(2)织密安全监管网。联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以超市、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水产品的生产加工、市场销售、广告宣传等重点环节,开展水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32家,督促整改问题25个,立案查处涉渔案件23件,达到了“查办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社会效果。
(3)奏响宣传主旋律。在交通要道、人口密集区场所LED显示屏持续滚动播出宣传字幕2100余次、张贴宣传海报480张、发放宣传单980余份。组织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宣传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30余场次,提高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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