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暨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及全县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云南弥勒电梯坠落安全事件,组织观看了电梯安全警示教育片,学习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对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吸取教训,时刻绷紧电梯安全弦。要深刻吸取事故沉痛教训,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举一反三,深入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止电梯“带病”运行,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二要知责履职、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电梯使用单位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管理职责,配齐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强化自查自纠,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电梯维保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维保人员的管理和业务能力培训,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维保工作,指导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做好日常管理,不断提升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要强化监管、加大执法,严厉打击电梯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监管所要加强日常监管,摸清家底,建立健全电梯监管档案,强化电梯安全隐患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存在侥幸心理的单位。(王玉婷)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4
蜀ICP备2021017977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2号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