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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 2023-11-08 来源: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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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唐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超标电动车”集中整治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组织专人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制定承办工作清单,提出办理工作要求和办结时限,并与市公安交警等部门联系,共同形成书面材料。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6部门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川经信汽车〔201910号)等相关要求,我市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问题全环节、全链条治理。

(一)加强销售环节监管,严防超标车流向市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职责,主要对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检查。近年来,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电子商务领域、销售门店等市场主体监管,把好“线上、线下”产品销售质量关;开展销售环节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整治,依法查处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敦促销售门店、卖场实施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分区分类销售,加大电动自行车依法合规销售宣传引导力度。在主城区,利州区市场监管局召集辖区63家电动车销售商家以行政约谈、签订《不售卖违法违规电动车承诺书》等形式,持续规范其经营行为,对其中2家企业违规销售行为课处罚款3万余元。其他县区市场监管局也通过专项整治等形式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规范车辆登记上牌,严格管理通行秩序。全市交警部门严查无牌车辆、严处违法行为,以末端管理推动前端治理。一是严把“登记关”。按照新国标认真查验CCC认证证书、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的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录入系统,及时登记上牌,并上传至“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二是严格秩序管控。加大警力投入,加强路面管控,严查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违规安装遮阳棚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保障通行权益。通过完善交通设施科学分配路权,因地制宜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或非机动车道。优化交通组织,规范路口秩序,合理设置电动车自行车专用进口道、非机动车信号灯和机非隔离护栏,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顺畅、便捷出行。

(三)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多管齐下加强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各部门以落实《意见》为契机,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区域联动,建立长效联合监管机制,聚焦重点、狠抓关键,严格依法消除源头隐患。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路面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生产、销售信息,通过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经信部门,并同步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电动自行车违法信息反馈模块。按照“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严控余量”的原则,稳妥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是设置过渡期。对在用不符合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我市自2019415日起至2022415日止),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严格依法查处。二是推动示范引领。联合邮政快递企业、共享单车企业、美团、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和组织,推动快递、外卖企业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完善配送考核制度,科学发单派单,合理规定配送时间,引导安全守法文明配送。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要求骑行人佩戴头盔。三是引导置换报废。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四)加强安全骑行宣传,方便群众就近办事。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及“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购买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努力营造守法骑行氛围。20211月通过“交警直播间”开展电动车上牌及交通安全主题宣传;20227月交警支队在市城区内的各个岗亭开展登记上牌业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车辆登记;20228月,在主城区组织交警岗亭民辅警开展文明劝导和免费发放头盔活动;20236月再次在市城区增加多处非机动车上牌服务网点。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持续抓好日常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适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检查,从销售环节加强对超标电动车的监管,严防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二是进一步强化登记管理,严格落实“新国标”规定,认真查验CCC认证证书、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信息,杜绝为“问题车”登记上牌。三是强化路面管理,严查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违规安装遮阳棚、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安全骑行。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对销售电动自行车企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提高违法成本。

(二)深入开展宣传提示。利用各类媒介和方式持续强化宣传,引导群众购买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努力营造守法骑行氛围。一是扩大社会影响。广泛宣传超标电动自行车危害、后果以及政府职能部门“零容忍、严打击”的坚决态度。二是提升安全意识。结合电动自行车牌证办理、现场执法,加强对骑行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守法骑行意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抄写法规、观看视频、参加劝导活动等方式,督促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三是开展曝光警示。适时通过各类媒介向社会公开曝光违规企业、超标车型等信息,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新国标”要求的车辆,自觉抵制“超标车”。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19


(联系人及电话:李涛,1380812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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