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队伍专业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共治力量,6月27日,青川消委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会暨消费投诉信息披露工作动员会,县消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县市场监管局业务股室和监管所、部分消费领域行业协会负责人共35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亮点等方面,针对“不合理差异化定价”“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最新要求。
会议宣读了广元市消费投诉信息披露工作方案,详细解读了消费投诉信息披露的时间、内容、对象、公示方法等等,对全县消费投诉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条例》宣贯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消费维权工作有序稳步开展。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抓好落实。要结合《条例》的宣传贯彻,遵循统一的公示规则,确保消费投诉信息披露公平公正。要不断加强培训学习,确保每一位处理投诉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信息公示流程,切实提升数据规范性和处理时效性。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社区栏等各类媒介,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解读,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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