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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 2024-08-19 来源: 食品协调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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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军勇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野生蘑菇采摘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业务科室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了综合分析和专题研究,并结合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等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食安委印发《广元市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广食安委〔2024〕1号),将宣传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纳入今年重点工作安排。市食安办印发《关于认真做好防范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工作的通知》(广食安办发〔2024〕16号),要求各县(区)、广元经开区食安办以及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深刻认识做好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完善常态化宣传预防、应急救治、信息报告、防控保障等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不发生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

二、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多措并举,积极开展预防野生菌中毒工作。一是加强对食品和食用农(林)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教育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加工、经营野生菌,严防有毒野生菌流入餐桌。盯紧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和群众自办宴席集体聚餐活动,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加工野生菌行为。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培训,采取“线上+线下”“警示+理论”“学习+考试”等多种方式开展预防野生菌中毒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等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加工、销售来源不明、感官性状异常的菌类食材。三是结合野生菌销售地域特点,将监管重心向村镇前移,重点对乡镇、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等售卖野生菌情况进行巡查,对农户采卖野生菌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对自发形成的野生菌路边市场及摊点加强巡查和协管。

三、强化宣传引导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发布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安全提示6次。结合群众赶集日、“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等,开展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宣传,张贴预警公告、宣传画、温馨提示,提示广大群众勿采、勿食、不买、不卖品种不明野生菌,不轻易相信网络上鉴别有毒野生菌的方法,不选购不认识的菌类。

四、强化应急防范

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疑似野生菌中毒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误食野生菌中毒风险隐患尚未完全消除。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行业监管,强化野生菌中毒防控科普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野生菌防控知识的知晓率,增强防控意识,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和防范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

感谢您对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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