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校外培训行业对垄断行为的认识,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保障全市校外培训领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提醒告知如下: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良好秩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切实落实法定责任,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维护校外培训市场良好秩序。
二、积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抵制并举报垄断违法行为。自觉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完善内部反垄断合规机制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全面加强内部治理。
三、禁止实施垄断协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行业协会或者第三方达成或实施垄断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或变更服务价格、分割市场等行为。
四、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拒绝提供培训服务、限定培训服务对象、附加不合理的培训服务条件或者搭售课程等行为。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合规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检查,对发现涉嫌垄断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上报反垄断执法机构。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4
蜀ICP备2021017977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2号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