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对川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服务项目供应商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活动要求的社会机构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川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项目
二、最高限价
该比选项目最高报价人民币3.5万元(含税包干价)。
三、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新建综合食品检验用房14559平方米(含不计容架空车库25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0平方米;改建原药品检验用房2993平方米;合计18172平方米。配套建设园区内道路、绿化、室外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迁改项目用地杆管线。
四、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服务内容:组织实施川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整体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国家、省、市及行业要求编制验收报告,完成相关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及向行业主管部门的报送和备案(若有)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完成该服务项目的能力,人员资质及经验。
2.服务成果文件须符合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要求。
五、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六、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服务机构。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业务经验和能力;
(五)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六)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七)其它要求,完成验收服务内容之外,该项目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的巡视检查等工作时,若需要,供应商应积极指导和配合,并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承诺函)。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九)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免费领取比选相关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 2025年3月25日,每日08:30至12:00,14:30至18:00。
(二)地点:川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楼512室(广元市利州区瞻凤路47号)。
(三)领取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领取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如领取人为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自拟,但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人名章,单位公章,以及授权事项必须包含针对本项目领取文件事宜)、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八、比选申请材料递交要求
(一)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提交时间内,将响应文件密封现场送达至川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楼512室(广元市利州区瞻凤路47号)。响应文件应分别单独密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二)报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九、开启
(一)时间:2025年3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川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楼303室(广元市利州区瞻凤路47号)。
十、本比选在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7345250373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瞻凤路47号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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