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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业依法年报赢合作商机——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培训会

来源:直属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3-21 字体: [ ]

依法年报是每一户市场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前,正值企业年报季,为增强企业主体意识,依法报送2024年年报,构建好企业诚信档案,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口前移,分期分批组织开展202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培训会。先后于3月5日、3月20日举办培训会2期,参会企业229家。

此轮培训会,主要向参会企业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内容,听取参会企业对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通报近年来企业信息公示检查发现的问题,培训讲解2024年企业年报相关事项。

此轮培训会,增强了参训企业依法依规年报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引导参训企业解决了企业年报中易犯的常识问题、逻辑问题。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关注企业实际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实用的培训和指导服务,助力企业依法年报,健康发展,赢得更多更好的合作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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