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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李...... | 写信时间: | 2023/5/1 10:17:01 |
联系地址: | 四川...... | 联系电话: | 1303...... |
信件标题 | |||
这个方式使用危化品许可证是否合法 | |||
信件内容 | |||
我朋友是个投资人,现在有个加油站要出租,加油站老板将加油站租赁给他,提供危化品许可证给他,还是以原来加油站名义对外经营,加油站老板只收取租金,安全风险他不承担。这种方式使用危化品许可证是可以的吗?合法吗? |
信件处理结果
信件回复 | |||
李先生您好:您的“我朋友是个投资人,现在有个加油站要出租,加油站老板将加油站租赁给他,提供危化品许可证给他,还是以原来加油站名义对外经营,加油站老板只收取租金,安全风险他不承担,这种方式使用危化品许可证是可以的吗?合法吗?”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其取得的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感谢您对广元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5月8日 | |||
回复单位: |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3-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