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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11月安全风险分析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0 发布时间: 2024-11-12 字体: [ ]

2024年10月1日至31日,市安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专班优势,扎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发布《每日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15 期、《每周安全生产工作动态》3期、《2024年国庆节安全风险提示》1 期。召开广元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暨安全生产“强安 2024”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举办 2024 年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气焊动火作业与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成功完成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企业版)试点建设,挂牌督办第三批重大事故隐患,全力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10 月安全生产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0月,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比均下降66.7%,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具体为:10月23日,剑阁县柳沟镇清水村四川辉阳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作业人员绑扎钢筋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政企面对面沟通交流工作机制。市安委会出台《广元市安全生产领域政企面对面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服务+监管”模式,在市安委会架构下建立政府监管机构和企业面对面沟通机制,通过多渠道听取意见、分类办理诉求、主动服务企业的方式,推动安全生产政策落实具体化、沟通交流机制化、解决问题清单化,以高标准安全监管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安全发展。二是深入推进全市电气焊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发布《加强和规范电气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通告》,持续开展电气焊动火作业设备、“三类人员”“四类场所”摸排,累计排查电气焊设备687台(其中:电焊设备515台、气焊设备172台),人员2934人(持证作业人员2696人,无证238人),重点场所67724 个。部署开展以施工动火作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检查企业 433 家,查处“无证、假证”人员7人,罚款3.2万余元。三是持续推动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市整治专班制定《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10月份重点任务推进表》,明确了小区充电端口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安全改造或功能转换、电动自行车事故溯源调研等8项重点任务,全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四是挂牌督办第三批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广元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暂行办法》,市安委会对旺苍县三合水库隐患等6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加强隐患整改动态调度和全程督导,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五是召开“强安 2024”专项行动工作会议。10月14日,市安办组织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暨安全生产“强安2024”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通报全市“强安 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提出有效措施。六是举办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举办了2024年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部分重点乡镇应急办相关负责人共62人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专业培训,就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事故调查与处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灾害预警机制的建立与专家评估体系建设等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七是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实。市安办印发《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作方案》(广安办〔2024〕77号),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制定行业主管部门清单,大力开展判定标准宣传学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八是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由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专班牵头,对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和设施开展全面摸排起底,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整治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压紧压实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全力防范遏制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九是持续推广“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系统。完成随手拍企业版试点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群众关注下载“随手拍”小程序9.4万人,累计收到群众举报安全隐患7.9万条,办结 6.2万条,办结率79%,发放微信红包奖励123.38万元。

二、11 月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一)历史事故折射出11月事故处于高位。

从近年事故统计分析看,近3年11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全年总量的9.17%、9.52%,高于月平均水平,安全风险较高。图 1:2020-2024年事故起数统计

(二)经济因素带来的“三超”风险。近期,金属(黑色、有色)、化工、石油天然气、煤炭、非金属建材等产品价格持续高位波动,加之受经济冲刺影响,部分商品处于产销旺季,企业抢工期意愿强烈,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冲动,安全生产风险高。

(三)季节特点带来的安全风险。11月天气转凉,昼夜温差增大,山区低温雨雪、大雾、团雾、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增多,易导致车辆打滑、行车视线受限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居民用火、用气量增大,违规炭火取暖、长时间使用燃气设备等现象时有发生,室内通风情况不佳,有毒有害气体容易产生聚集,燃气爆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风险较大;气温寒冷、空气干燥、静电增多,室外作业人员感知、运动能力明显下降,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带来的风险。一是企业可能存在重生产、轻安全思想,没有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对贯彻落实“五落实五到位”的规定流于形式,文件制度、主体责任仅停留在会议或文件上。二是部分企业在有限空间、动火等特殊作业方面制度不健全,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作业审批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相关作业指导手册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三是部分单位消防设施操作员、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叉车)等关键岗位人员未按照规定经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违规上岗作业。

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提示

受岁末经济冲刺、季节交替、“双十一”购物节等因素影响,11月各重点行业领域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一)道路交通风险。受“双十一”购物节、经济冲刺等因素影响,预计11月货运量将大幅上升,运输车辆易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注意力不集中、应急处置不当,加之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制动系统失效等易引发交通事故11月低温阴雨、大雾、团雾天气增多,路面易积水结暗冰,导致行车视线受限、车辆打滑,加之部分地区临崖临水临坎和坡陡弯急路段较多,安全风险较高。

(二)建设施工风险。塔吊、施工升降机等特种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进行安装、检测,安全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等易引发坍塌、坠落等事故。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劳保用品、劳保用品质量不达标、孔洞和临边防护不到位、作业后未及时恢复临边防护措施等易引发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风险大。

(三)煤矿风险。煤矿企业因永久密闭修筑质量不合格、井下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走过场、封闭废弃切眼内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密闭内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不到位、密闭漏风问题隐患整治不到位等问题隐患,密闭内瓦斯爆炸风险高。部分企业供电系统、机电设备维保不到位;瓦斯灾害治理时间不足,抽采管路和废弃孔洞管控不到位,机械采掘进度过快易导致瓦斯异常涌出;密闭启封和瓦斯排放作业不规范,违规采用“一风吹”易导致瓦斯超限报警。

(四)非煤矿山风险。地下矿山井上、井下温差变化大,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管理不到位,易导致风流紊乱,违规动火作业、使用非阻燃电缆、皮带、风筒,人员违规烤火取暖,火灾、中毒和窒息事故的风险增大。露天矿山道路易结冰打滑,限速、急弯等安全警示标志缺失,部分地段未设置安全车挡或车挡高度和宽度不足,部分车挡损坏未及时修复,易引发车辆伤害事故,安全风险高。

(五)工贸风险。企业检维修作业前准备不充分,涉及旋转、切割、传动等机械设备检修未执行停机、断电、挂牌等规定,作业中作业人员违规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后未及时恢复安全设施等易引发机械伤害事故;厂区内机动车辆安全设施失效,车辆超重、超限、超速,相关人员违章进入车辆作业区域等易引发车辆伤害事故,安全风险高。

(六)危化风险。离心机、压缩机等包含高速旋转部件的设备防护装置缺失,链条、皮带等传送装置紧急拉绳开关失效,检维修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停机、断电等安全操作规程导致设备设施突然启动,加之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引发机械伤害事故风险高;生产过程中物料配比或混合顺序错误,温度、压力、浓度等工艺参数控制不当引发反应失控,管道和设备密封不严、腐蚀导致物料泄漏,重点场所内防火、防静电措施落实不到位易引发燃爆事故。

(七)消防风险。部分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防系统或不能正常使用,未规范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被封堵等问题隐患,易导致重大火灾事故。“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可燃物多,火灾载荷高,室内用火不规范,杂物随意堆放、清理处理不当易引发火灾事故,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易导致损失扩大,安全风险高。

(八)烟花爆竹风险。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批发企业可能存在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储存场所不规范、库房日常隐患排查走形式等现象,安全风险增大。

(九)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有限空间风险辨识不到位,作业前未通风置换、未检测,作业中未落实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中断后重新作业时未进行通风检测等易引发人员中毒窒息,盲目施救易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

四、重点工作措施建议

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2024年全省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川安办函〔2024〕70号)的要求,加强消防宣传月活动组织领导,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做好统筹指导和督导检查;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通过多样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筑牢消防安全的人民防线。

(二)持续深化施工动火作业等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推动施工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加大市安委会《加强和规范电气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通告》宣传力度,严格动火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强化作业备案管理,加强动火作业区域、场所和责任管理,做好危害辨识、安全措施与应急处置;加快推动“蜀安·焊”安全管理大数据平台推广运用,做好业务培训,加快推动数据摸排上传工作。要持续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专项治理,坚决消除违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等问题隐患;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持续做好各类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工作,以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有效防范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组织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聚焦生产经营、流向登记、运输资质、质量监督等环节,重点对“三超一改”,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零售店(点)设置不符合规范,流向登记不全,运输人员、车辆资质不符合要求,药量、规格不符合国家标准等现象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四)强化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各涉矿县(区)、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学习宣贯,督促矿山企业健全完善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机构,配齐管理技术人员,坚持全面普查、周期实施、分区施策、常态补充的原则开展普查工作;加强普查成果分析与应用,分析矿山存在的灾害风险,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灾害治理方案;推动矿山企业根据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果,合理调整矿山灾害等级。加强对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审查,对于未按时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普查结果缺乏应有实际工程量支撑、普查内容不全、审核把关不严格的,要责令整改。

五)全面自查务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地各部门要聚焦本年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盯紧危化品、矿山、消防、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着力提高排查整治质量,突出排查专业化,强化检查严肃性,确保整改真到位,防止走形式、走过场。持续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分行业领域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宣讲解读,在日常检查、监管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从业人员进行现场询问、现场测试,抽查学习掌握情况,检验贯彻落实成效。要对照《广元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广安办〔2024〕41号),认真梳理自查2024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推进缓慢、工作进度滞后的要立即行动、查漏补缺、加快推动,确保年度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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