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办牵头组织考核验收旺苍县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工作
根据《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督导办法》(川安办﹝2018﹞8号,以下简称《督导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境内旺苍县被确定为2018年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川安办函﹝2018﹞39号)。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并立即责成旺苍县人民政府编制了《2018年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批和上报省安办,旺苍县安委会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年来市、县两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深刻汲取教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坚持精准施策,坚决打击各类煤矿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狠抓落实,对照《督导办法》切实按照整改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取得良好效果。
旺苍县人民政府于1月3日向市安办上报了调出重点监控县的申请并附自查报告。1月8日,市安办牵头组织川北煤监分局组成考核验收组,按照考核内容和整改方案对旺苍县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认为:2018年,旺苍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全年实现了“零事故、零死亡”的目标,存在的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未发生需要继续纳入重点监控县的情形,符合《督导办法》规定的调出重点监控县条件,同意调出重点监控县。经市安委会领导同意已上报省安办,请求调出旺苍县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