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提前对2023-2024年冬春救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同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精准摸排了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对象,结合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进行登记造册,制定了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工作方案和任务完成时限,优先解决倒房重建户、受灾的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孤儿、留守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确保冬春救助工作高效和精准。
(2)真抓实干,务实高效。2023年12月,上级向我区下达中央、省级冬春救助资金527万元,我局按照前期精准摸排情况及时制定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下发到各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审批系统组织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帮助乡镇(街道)简化、规范冬春救助申报、审核、审批工作流程,加快资金分配、下拨和发放进度,确保冬春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3)强化跟踪,确保实效。各乡镇(街道)定期向我局报告当前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最新进展情况,我局对全区进度定期进行通报,并对进度迟缓的乡镇(街道)进行跟踪督办。目前,全区今冬明春因灾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共计17929户,41742人,资金已发放到户到人,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