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点多面广,以往乡镇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主要采取开会、批评、讲道理等方式,这种“口头教育”模式存在严重的宽松软问题,为此,苍溪县采取“三举措”促进其安全监管模式由“口头教育”转变为“依法处置”。
一是赋予行政权力。县政府通过《关于印发苍溪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的通知》对乡镇赋予了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等3条法律条款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及对应的行政检查权,县应急局与各乡镇签订了权力交接书,有效解决乡镇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面临的“手无利剑”问题。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县司法局、县应急局集中组织对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开展3次专题培训,主要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流程、文书制作及注意事项、执法装备使用、违法证据搜集、自由裁量标准和行刑衔接等内容,总计培训800余人次。同时,县应急局制作了《苍溪县乡镇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手册》,详细说明了办理烟花爆竹相关违法案件的流程和具体操作方法,并进行现场“手把手”教学,有效解决乡镇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面临的“本领恐慌”问题。
三是执行积分考核。县安办将乡镇履行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处罚权力的情况纳入2024年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月积分考核内容,县安办督查组每月会对各乡镇进行暗访暗查,发现烟花爆竹零售环节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的,通知乡镇对其督促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对隐患未整改或应该立案而未立案的乡镇扣取相应分值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为提高乡镇工作积极性,对自行开展安全检查并办理立案查处案件的乡镇增加相应分值,有效解决乡镇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面临的“不敢碰硬”问题。
自2024年以来,各乡镇共立案查处烟花爆竹案件6起,罚款1.76万元,没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6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