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王鑫:您好,接到您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信箱反映“搅拌站扰民,污染环境,多次劝阻无果”问题,我局立即责成剑阁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反映的搅拌站是粮丰村村民赵长城私人的一个小型搅拌罐,分别在2022年10-12月实施县交通运输局粮丰村村道建设项目和2023年3-4月实施县以工代赈粮丰村村道建设项目中使用,期间未作其他用途。该搅拌罐在粮丰村村道建设加工过程中,存在扬尘、噪音较大的情况,加之工地处于两村交界处,居民较为集中,确实对周边群众有较大影响,您反映的情况属实。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赵长城还将元山中学修建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建筑废料(混凝土等)堆存在群众房屋附近,亦对周边群众出行带来一定影响。针对该搅拌罐存在的环境问题,剑阁生态环境局要求元山镇政府、元山镇环保办进行了现场处理。一是要求赵长城立即停止搅拌机罐使用,同时拆除动力供电;二是要求赵长城立即将堆存的建筑废料转运至规范的场所堆存、处置;三是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由元山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经核实,现搅拌机罐已停用,建筑废料已转运完毕。以上调查处理情况,剑阁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5月18日通过电话对你进行了回复,您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6601807进行咨询。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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