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0000吨高硼硅耐热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2360005
地址: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0吨高硼硅耐热玻璃项目 |
青川县竹园镇梁沙村大坪山(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庄子南组团) |
四川鸿茂兴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友信恒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5300万元,于青川经济开发区庄子南组团建设一条高硼硅耐热玻璃生产线,建成后年产10000吨玻璃制品,配套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房、办公楼、住宿楼、食堂、机修房、变压器房、配电房等(新增供电系统辐射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1、大气:玻璃炉窑采用电作为能源,炉窑全密封,废气经炉窑排烟口排出,风机抽排收集,经冷却器冷却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经除尘后抽排进入1根15m排气筒(DA001)外排;进料、称量、输送、混合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排风管15m排气筒(DA002)外排;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至屋顶烟囱外排。 2、水环境:生产线冷却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肥田。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线残次品、不合格品、炉渣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废模具外卖废品回收站;过滤杂质中铁块外卖废品回收站,其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人员定期统一清运并处置;机械检修产生的的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