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管理

发布机构:剑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9-14 字体: [ ]

为确保我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范运行、长期稳定发挥环境效益,近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剑阁生态环境局组织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对已建成的秀钟乡及国光、柏垭、公店等10个二级场镇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移交工作。

移交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乡镇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对配套建设的污水管网及泵站进行了查验,并就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同时,剑阁生态环境局对接收单位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范运维管理上提出要求。

完成移交后,污水处理站由国有平台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运维管理,集中处理的化粪池和配套污水管网由属地乡镇负责管理维护,全县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得到专业、规范的运行维护管理,我县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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