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拟对广元市旺苍县张华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9-6203843
通讯地址: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兴旺东路159号,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
序号
排污口名称
设置单位
排污口位置
污水类型
污水排放量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设置类型
排放标准
受纳水体
主要水污染物
浓度
主要水污染物
排放总量
广元市旺苍县张华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
广元市旺苍县张华镇污水处理站
旺苍县张华镇场镇下游东河右岸(东经,106°11′11″,北纬32°8′33″)
生活污水
600m3/d
(21.9万m3/a)
连续
暗管明口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东河
CODcr≤50mg/L,
NH3-N≤5mg/L,
BOD5≤10mg/L,
TP≤0.5mg/L,
TN≤15mg/L。
CODcr不超过10.950t/a,BOD5不超过2.190t/a,SS不超过2.190t/a,NH3-N不超过1.095t/a,TP不超过0.110t/a,TN不超过3.285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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