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0吨饲料级硫酸锰、5000吨饲料级硫酸锌异地搬迁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材料
来源:本站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01-17 分享: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30000吨饲料级硫酸锰、5000吨饲料级硫酸锌异地搬迁扩能项目

建设内容: 该项目工程建设性质为异地重建项目,设计建设内容为钢结构生产车间、饲料级硫酸锰生产线和饲料级硫酸锌生产线各一条以及配套建设的办公楼、食堂、厂区绿化、道路、停车位等相关配套工程。其主要建设规模为年产饲料级硫酸锰30000吨,饲料级硫酸锌5000吨。

建设单位:青川县青云上锰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元市青川县竹园镇碑垭芦山村三组竹园坝碑垭锰产业园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占总投资的3.0%

项目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114月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于20115月开始建设,20131月建成。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每天生产硫酸锰分别为85吨、83吨,工况负荷分别为85%83%,且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青云上锰业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元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该项目基本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环保管理工作由副总经理负责,并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应急预案》等环保管理制度,修建了硫酸应急围堰,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废水经过化粪池、沼气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锅炉废气经麻石水膜除尘脱硫塔处理后通过36m烟囱排放;热风炉设计燃烧原料为煤,现改用天然气,属清洁能源,项目未设置废气处理装置,通过12米排气筒排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二级布袋除尘器收集,收集的产品外卖,不外排;反应釜产生的硫酸雾经酸雾洗涤塔吸收后回用,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回用;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运至青川县天运金属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项目各项环保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有专人专管。项目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广元环境监测站于2013122526日对该项目污染源排放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为:

1、废气监测结果

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出口处烟尘排放浓度为5184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132 mg/m31178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353548mg/m3,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1燃煤锅炉II时段、表2 燃煤锅炉 II时段的要求,连续两天浓度均不超标。热风炉出口烟尘排放浓度为9mg/m311mg/m3,因排气筒高度不足15m,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严格50%执行,连续两天浓度均不超标。

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下风向10m内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126 mg/m30.448mg/m3,硫酸雾排放浓度为0.012 mg/m30.042mg/m3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评价,连续两天均不超标。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排放浓度6.747.19(无量纲)、化学需量排放浓度13mg/L3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3.5mg/L8.6mg/L、氨氮排放浓度7.12mg/L7.98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0.14 mg/L0.37mg/L,总锰排放浓度0.153mg/L0.513mg/L、总锌排放浓度0.008mg/L0.027mg/L,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验收监测项目日均值连续两天均不超标。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为54.6dBA)~62.4dBA),夜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为<44.1dBA)~54.2dBA),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连续两天均不超标。

4、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为54.1dBA54.7dBA),夜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为41.9dBA44.3dBA),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环境噪声连续两天均不超标。

5厂区内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厂区内地下水监测井内所测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的要求,未见超标。

5、总量控制

根据环评及批复,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32t/aNH3-N: 0.04t/a,烟尘:29.54t/a,二氧化硫:14.77t/a结合验收监测结果核算,该项目各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总量为COD:0.0795t/aNH3-N: 0.0224t/a,烟尘:1.836t/a二氧化硫:8.748t/a,均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验收要求。

6公众调查: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表20份,回收调查表20份。调查结果表明,有80%的人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同意的,20%的人持无所谓的态度。周围居民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是基本满意的,认为该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不会产生影响或影响较轻。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于2014117日至123日进行公示,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广元市苴国路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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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3310869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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