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11-29 分享:

关于2018年11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29-2018年125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广元市开云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广元市开云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废料回收加工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广元市开云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废料回收加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新建厂房5000平方米,建设相应的原料、成品库房以及办公用房,并购置破碎、清洗、造料成套塑料废料回收加工设备,预计年处理PEPP废料30000吨。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及防治措施

项目造粒工序及滤网废渣加热过程的工艺废气为有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对造粒车间进行封闭,并在厂区车间西侧设1套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集气罩、集气管+“喷淋塔+低温等离子+UV光氧催化+15m排气筒。经估算,有组织排放废气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其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经估算,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不用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建议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100米,该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存在。评价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治措施

项目清洗废水产生量为45000m3/a150m3/d),建设单位拟在车间侧紧邻墙壁处修建1套废水循环利用处理设施(工艺流程为隔栅--调节--气浮--过滤--回用),将清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塑料清洗,定期排放生活污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嘉陵江。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治措施

项目危废暂存间、清洗废水循环利用处理设施防渗等级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原料库房、化粪池一般防渗区,厂内道路、成品库等为简单防渗区,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对声环境影响

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和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昼间标准要求。且从外环境关系来看,项目四周主要为空地,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不会对厂界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不会造成扰民现象。

5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固废例如废包装材料等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处理,不能利用的固废收集后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沉渣每周打捞一次,打捞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在厂区西侧设置危废暂存间,营运期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13980158257

环评单位:1582905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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