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1-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川县桥楼乡黄土坪采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月8-2019114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川县桥楼乡黄土坪采场建设项目

青川县桥楼乡八角村

青川县桥楼乡黄土坪采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场位于桥楼乡八角村,开采区占地面积37429m2,砂石加工区临近采砂场,靠公路侧荒地内,占地5亩。本项目开采规模为3.895m3/a(折约10.127t),服务年限为2年,建设周期为1个月。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的39.33%

1、废水:项目加工厂内喷雾用水不形成径流,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中,不外排,砂石渗滤水和渣场渗滤水引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周边农田、林地施肥,农肥施肥地点选择在加工厂西侧的林地。

 2、废气:采砂场作业废气采取湿法作业、喷雾降尘;运输道路产生的粉尘通过道路洒水降尘,增加路边绿化等措施;对于砂石加工区,设置密闭厂棚,将砂石加工设备设置在密闭厂棚中,并对破碎机、南侧振动筛、整形机设置密闭集气罩,将收集的粉尘通过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厂棚设置的一根15m排气筒外排;北侧的振动筛采用湿式筛分,产生粉尘量少;并对砂石堆场设置“三围一盖”,在厂棚下设施雾化喷嘴设施,以降低厂区无组织粉尘,并在加工厂厂界设置喷雾降尘装置,降低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量。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可实现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三级沉淀池产生的泥沙清掏底泥,压滤后外售处理;废机油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给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采用垃圾袋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夯实黏土层+20cm混凝土层,并在混凝土层表面布设一层至少2mm高密度聚乙烯膜或环氧树脂膜,确保防渗系数K10-10cm/s的要求,并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四周设置重点防渗的围堰或收集沟。一般防渗区:为机修车间、沉淀池和化粪池、砂堆场。一般防渗区地面工程施工方式为夯实黏土层+20cm混凝土层,工程渗透系数≤10-7cm/s。简单防渗:加工厂房、原料堆场、碎石堆场。简单防渗地面施工采用地面硬化。

6、生态环境:本项目设置1个采砂场和1个砂石加工厂,总用地面积为40902.33m2,其中草地面积3473.33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7429m2,项目运营期对运输道路两侧配置一些耐旱的、速生的、可防尘降噪的植被和树木,砂石加工厂四周应种植一些吸滞粉尘能力强的、隔音效果好的树种,在场地内再配置一些景观树木和植被,建立复合稳定的生态系统。在工业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防止暴雨时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而污染周围的环境;并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树立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禁止采砂河段捕鱼、电鱼、毒鱼。项目服务期满后,对河道进行平整和治理,保证河道正常行洪;对砂石加工厂进行拆除和土地复垦,植被绿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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