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3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3-05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川县马公锰矿3万t/a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35-201931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30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川县马公锰矿3t/a采矿工程

青川县马公乡

青川县健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景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矿山占地3.629平方公里,采锰矿3t/a。 项目总投资2074万元。

1、废气项目运营期地下矿井废气采用喷雾洒水、水封爆破等湿式作业方式,以及机械与自然通风相结合的输送新鲜空气的稀释方式,控制矿井内粉尘等废气;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集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给成品堆场和原料堆场设置半封闭厂房“三围一盖”,在厂区内厂界进行喷雾降尘,以降低加工厂内无组织粉尘排放。

2废水运营期矿井涌水经沉淀+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清水池;排土场淋溶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和道路洒水降尘;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开采区、加工区等的洒水降尘;机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通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加强管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地下开采废石送至排土场堆存;废机油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乡镇垃圾中转;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与矿石一起外售采取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原矿堆场、产品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排土场及沉淀池防渗系数K≤10-10cm/s一般防渗区为工业场地清水机修车间和炸药库等工程渗透系数≤10-7cm/s。简单防渗区为通讯设施、公用工程及宿舍楼等

6、生态环境植被恢复重建与补偿,坑口工业场地、道路采取生态绿化;采矿工业用地和排土场的复垦、复耕;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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