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剑阁县318自驾康乐小镇、剑阁东宝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项目、武连镇惠海建材水泥瓦生产项目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5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1808
地址: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 |
受理时间 |
1 |
剑阁县318自驾康乐小镇 |
剑阁县汉阳镇中心村 |
剑阁县翠云廊叁壹捌自驾游营地有限公司 |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附件1 |
2019年10月30日 |
2 |
剑阁东宝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项目 |
剑阁县东宝镇东升村三组 |
剑阁县环境监测站 |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附件2 |
2019年10月30日 |
3 |
武连镇惠海建材水泥瓦生产项目 |
广元市剑阁县武连镇武五村 |
剑阁县武连镇惠海建材彩瓦厂 |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附件3 |
2019年10月30日 |
附件: | |
武连镇惠海建材水泥瓦生产项目-公示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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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东宝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项目.docx.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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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318自驾康乐小镇(公示本).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