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广环办函〔2020〕139号
传达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通报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考核情况;研究安排环评中介机构入驻“网上超市”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明码标价收费问题。
(一)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行政审批工作人员。
(二)经常性在广元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负责人。
(三)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分管环评工作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局长。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在广开展业务的环评单位做好发言准备。
(二)参会人员名单请于10月19日15:00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联系人及电话:黄志英,13881254416。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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