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矛盾化解工作组织。成立“环境圆桌对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小组,明确了突出环境纠纷矛盾化解的工作重点,安排了具体任务,不断强化防范社会风险,提升基层化解环境矛盾纠纷组织能力。
2.加强环境矛盾排查力度。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类研判信访问题本质,对“污染影响”、“利益诉求”、“邻里纠纷”、“行业竞争”等不同情形,针对性的提前沟通,了解企业和群众的真实想法,消除相互之间的偏见,努力化解环境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满意度。
3.依法处理环境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效能,以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为导向,会同有关部门采用“环境圆桌对话”形式化解环境矛盾纠纷2件,同时对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督促积极开展问题整改,源头上化解环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