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1年4月,广元市城区共监测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1)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地:西湾水厂 白龙水厂
地下水水源地:吴家浩水厂 城北水厂
所在地 |
水源地 断面名称 |
水源地 类型 |
监测时段内总取水量 (万吨) |
水量达标率(%) |
主要污染指标 |
单独评价指标超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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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 同期 |
上月 |
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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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 |
西湾水厂 |
河流 |
195 |
100 |
100 |
100 |
无 |
— |
利州区 |
吴家浩水厂 |
地下水 |
0 |
100 |
100 |
100 |
无 |
— |
利州区 |
城北水厂 |
地下水 |
0 |
100 |
100 |
100 |
无 |
— |
利州区 |
白龙水厂 |
湖库 |
156 |
100 |
100 |
100 |
无 |
— |
监测项目 地表水水源地: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化学需氧量外的基本项目23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及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钼、钴、铍、镍、钡、硼、锑、钒、铊)及取水量共计62项开展监测。 地下水水源地: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常规项目39项(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钠、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开展监测。 评价标准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Ⅲ类标准和表2、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标准。 评价方法 地表水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表3共61项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所有指标参与评价,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不进行评价)。 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的39项按照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