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7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203847
地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醪糟、米酒、豆瓣酱生产项目 |
广元市旺苍县木门镇盐井村七社 |
旺苍县木门醪糟有限公司 |
四川众投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旺苍县木门醪糟有限公司位于旺苍县木门镇盐井村,是一家从事“木门寺”牌醪糟罐和洋姜豆瓣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企业。木门醪糟产于旺苍县东南边缘的木门镇,系川北地方名特小吃,源于清朝同治年间,历史久远,是川北地区三大名小吃之一。2011年,“木门寺”牌醪糟生产工艺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列为“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旺苍县木门醪糟有限公司醪糟生产采用传统发酵工艺,手工制作,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和添加剂。公司于2012年5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后一直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因已过两年行政处罚追溯期,当地环保部门未进行处罚,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排污许可整改通知书(91510821353633268M001R)整改要求,本项目需补充办理环评手续。建设内容:购置纯水制备机、破碎机、多功能封口机、打码机等设备,建设1条醪糟、米酒生产线,1条豆瓣酱生产线,建成后可达到年产醪糟50t、米酒10t、豆瓣酱10t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属于补办环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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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污染物分析及治理措施 项目租用空置粮仓进行建设,已于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施工期已经结束。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不涉及基础土建工程,仅产生少量噪声及固体废物,经现场踏勘,本项目无环保投诉及其他环境遗留问题。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1.1产排污环节、污染物治理措施 (1)糯米发酵废气G2 项目糯米发酵过程主要靠酒曲中酵母菌的作用,将淀粉糖化产生的可发酵性糖分,在厌氧状况下转化为酒精和二氧化碳。因此,在发酵阶段会产生少量的CO2气体和乙醇等异味气体。 现有措施:通过对车间加强通风、利用空气对其进行稀释,直接排至大气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糯米发酵废气处置合理,无需整改。 (2)异味气体G4、G5 豆瓣酱生产过程中,入池发酵、翻、晒、露等过程会产生少量异味气体,通过对车间加强通风、利用空气对其进行稀释,直接排至大气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现有措施:通过对车间加强通风、利用空气对其进行稀释,直接排至大气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异味气体处置合理,无需整改。 (3)天然气燃烧废气G1 项目蒸煮工序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本项目天然气用量较小,约8000m3/a,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数据,每燃烧1万m3天然气污染物产生量为:SO21.0kg,NOx6.3kg,烟尘2.4kg。则本项目SO2产生量为0.8×10-3t/a、NOx产生量为5.04×10-3t/a,烟尘产生量为1.92×10-3t/a。生产时间按280h计,则SO2产生速率为3.3×10-3kg/h、NOx产生量为1.8×10-2kg/h,烟尘产生量为6.85×10-3kg/h。 现有措施:通过对车间加强通风、利用空气对其进行稀释,直接排至大气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置合理,无需整改。 (4)打码废气G3 项目打码工序使用UV油墨,UV油墨为环保型油墨,且项目UV油墨使用量极少,约0.01t/a,生产过程中有极少量的VOCS产生,可忽略不计。 现有措施:通过对车间加强通风、利用空气对其进行稀释,直接排至大气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打码废气处置合理,无需整改。 1.2废气排放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达标区域,项目糯米、豆瓣酱的发酵过程会产生少量异味气体,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利用空气对其进行稀释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使用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排放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产生量核算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糯米清洗废水、摊凉废水、辣椒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等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 2.1.1生产废水 (1)糯米清洗用水 项目糯米清洗使用量为15m3/a,废水产生量按85%计,则废水产生量为12.75m3/a。 (2)糯米浸泡用水 项目糯米浸泡使用量为18m3/a,浸泡过程吸收水分约40%,剩余米浆废水排放量按6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10.8m3/a。 (3)摊凉废水 项目摊凉用水量为10.5m3/a,废水产生量按9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9.45m3/a。 (4)辣椒清洗废水 项目辣椒清洗用水量约4m3/a,废水产生量按9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3.6m3/a。 (5)设备清洗用水 项目清洗用水量约3m3/d(420m3/a),废水产生量按85%计,则废水产生量为2.55m3/d(357m3/a)。该部分水含有少量的盐分,根据前文氯离子平衡分析,Cl-浓度约为 (6)地面清洁用水 项目地面清洁用水量约1m3/d(140m3/a),废水产生量按85%计,则废水产生量为0.85m3/d(119m3/a)。 (7)洗瓶废水 项目包装瓶清洗用水量约0.2m3/d(28m3/a),废水产生量按9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0.18m3/d(25.2m3/a)。 (8)浓水 项目纯水使用量约128.5m3/a,纯水设备纯水制备滤75%,则需使用水量为171.3m3/a,浓水产生量为42.8m3/a。 生产废水总产生量约580.6 m3/a,主要污染物浓度取值COD:400 mg/L、BOD5:300 mg/L、SS:250 mg/L、氨氮:25 mg/L。 2.1.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6m3/d(84m3/a)。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0.80,则污水产生量为0.48m3/d(67.2m3/a)。主要污染物浓度取值COD:500 mg/L、BOD5:300 mg/L、SS:400mg/L、氨氮:35mg/L。 现有措施及存在问题: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农灌,但未签订农灌协议;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至周边河沟,不符合环保要求。 整改措施:项目生产废水收集暂存于沉淀池(30m3)中,同生活污水一起定期运至木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恩阳河。项目废水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转运要求: ①项目综合废水经企业自购罐车定期运至木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置,废水转运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②企业应做好废水转运台转,废水转运须填好废水转运联单,严禁将废水运至污水处理厂以外的地方倾倒; ③废水转运车辆应定期检测,严禁转运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废水转运路线主要经过普木路,运输距离约6km。 3噪声 3.1噪声源强及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过滤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 3.2现有措施及达标情况: 1)选用低噪声型号的破碎机、过滤机,且设备底部进行减振处理。 2)合理布局,墙体隔音,破碎机等设备使用时尽可能避免靠近门窗。 同时根据噪声现状监测情况可知,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及敏感点处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排放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4.1固废产生情况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滤渣S1、不合格品S3、S5、不合格原料及杂质S4、废包装材料S6、废滤芯S8、废活性炭S9、生活垃圾S7等一般固体废物。 (1)滤渣S1 米酒生产时过滤工序会产生滤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米酒与滤渣的比例约6:4,项目年产米酒10t,则滤渣产生料约7t/a,交由周边农户作饲料。 (2)不合格原料及杂质S3 项目辣椒筛选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品及杂质,产生量约为0.2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废包装材料S2、S4 项目包装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5t/a,外售废品收购站。 (4)废滤芯S6 纯水制备过程会产生废滤芯,产生量约0.02t/a,外售废品收购站。 (5)废活性炭S7 纯水制备过程会产生废活性炭,产生量约0.02t/a,外售废品收购站。 (6)生活垃圾S5 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kg/d,即0.84t/a。本项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4.2治理措施及整改情况 现有措施:项目在厂区设置若干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项目厂区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四防要求”。 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项目固废处置合理,无需整改。 固废暂存、转运、处置要求: ①一般固废暂存间需进行四防措施(防风、防晒、防雨、防渗),并设置明显标志; ②固废暂存场所需按照固废总类划分储存区域,各类型固废分类、分区单独储存,严禁随意丢弃。 5地下水、土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分区原则,将污水处理站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划分区域如下: 一般防渗区:各生产车间、沉淀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简单防渗区:场内道路及除一般防渗以外的区域,采取一般水泥硬化。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乙醇饮料为危险化学中的易燃液体(-18℃≤闪点≤23℃),经查乙醇含量为10%时,乙醇溶液闪点为49℃,乙醇含量为20%时,乙醇溶液闪点为36.75℃,本项目糯米酒乙醇溶度在≤15%,位于两者之间,可知本项目中糯米酒的闪点>36.75℃,不是易燃液体,因此不构成危险源。 (1)生产废水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①沉淀池底部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②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 ③废水转运车辆定期检测,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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