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明确指出要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的现象,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日,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一工程机械冒黑烟案件进行了处罚。
基本案情:2023年4月,广元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苍溪县城区在建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了执法检查,发现苍溪县一品天下会客中心在建工地一台挖掘机(编号:2-PH400309)在开挖作业时存在冒黑烟现象,随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机械尾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挖掘机排气烟度均值为5.09(m-1),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Ⅰ类标准的限值。
处罚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违法行为实施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