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9-07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0269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22号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项目

剑阁县普安镇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川甘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扩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套“改良型 A2/O 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主体处理工艺(规模为

10000m 3/d),为满足扩容要求新增贮泥池一座(规模为 6.2m*5.2m*4m)、变电室一座、柴油发电机室(备用电源)一座、改建鼓风机房一座,同时更换不满足规模要求的机电设备。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大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勤洒水,建筑材料及土石方篷布遮盖,裸露地面硬化等。

(2)水环境:生活污水依托污水厂已建厕所;施工废水建 5m3简易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

(3)声环境: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高噪设备,控制施工时间。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一收集后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2、营运期间

(1)大气环境:对预处理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污泥脱水区域(储泥池、污泥脱水车间)、生化区域等产臭源进行加盖或密闭抽风,对现有污泥储存设备新增加盖处置,设置1套生物除臭系统,收集率 85%,净化效率 90%,尾气经 20m 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污水处理设施地面及厂界周边种植草本植物;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制剂。

(2)声环境:建筑封闭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

(3)固体废物:更换污泥脱水机械,使产出污泥能够达到 80%标准。栅渣、沉砂及污泥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乡镇垃圾收集点;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紫外灯管、在线监测废液、含油手套、废棉纱,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

(4)地下水环境:对厂区不同构筑物进行不同级别的防渗,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地面采取“土工膜+防渗混凝土+环氧树脂”或其他防渗方式,确保防渗系数≤10 -10 cm/s;一般防渗区:格栅井、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 2 /O 池、在线监测室、紫外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等采用 30cm 厚P6 等级防渗混凝土,系数达到≤10 -7 cm/s 的要求;加药间、机修间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处理并铺设地砖,系数达到≤10 -7 cm/s 的要求;污水输送管道采用 U-PVC 管道,系数达到≤10 -7 cm/s;简单防渗区:综合楼、配电房及鼓风机房、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浇筑,水泥硬化。

剑阁县元山镇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新建项目

剑阁县元山镇同桥村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四川甘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污水处理厂 1处,污水处理规模为

2000m3/d,主要包括综合楼、A2O及MBR池、机修间、污泥脱水间、风机房、配电房、储备间、在线监测室等建构筑物以及场内绿化、场内道路等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道8965m,其中DN600 主管4714m,DN400支管375m,

DN300支管1010m,DN200支管1866m,DN150入户管1000m。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勤洒水,建筑材料及土石方篷布遮盖,裸露地面硬化等。

(2)水环境: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民已建厕所;施工废水建

10m3简易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

(3)声环境: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高噪设备,控制施工

时间。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一收集后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对预处理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污泥脱水区域(储泥池、污泥脱水车间)、生化区域等产臭源进行加盖或密闭抽风,设置 1 套生物除臭系统,收集率 85%,净化效率 90%,尾气经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污水处理设施地面及厂界周边种植草本植物;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制剂。

(2)声环境:建筑封闭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

(3)固体废物:栅渣、沉砂及污泥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乡镇垃圾收集点;废膜片厂家回收作为原始用途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紫外灯管、在线监测废液、含油手套、废棉纱,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

(4)地下水环境:对厂区不同构筑物进行不同级别的防渗,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地面采取“土工膜+防渗混凝土+环氧树脂”或其他防渗方式,确保防渗系数≤10 -10 cm/s;一般防渗区:格栅井、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 2 /O 池、MBR膜池、在线监测室、紫外、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等采用 30cm 厚 P6 等级防渗混凝土,系数达到≤10 -7 cm/s 的要求;加药间、机修间、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处理并铺设地砖,系数达到≤10 -7 cm/s 的要求;污水输送管道采用 U-PVC 管道,系数达到≤10 -7 cm/s;简单防渗区:综合楼、配电房及鼓风机房、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浇筑,水泥硬化。



主办单位: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