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青川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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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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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同顺矿业年加工30万吨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2360005
地址: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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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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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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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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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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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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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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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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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顺矿业年加工30万吨石英砂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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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竹园镇桃园社区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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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同顺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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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环生态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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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投资4300万元,位于青川县竹园镇桃园社区二组,拟建设厂房(含办公室、职工住宿等)3条石英砂加工生产线及配套公辅设施,年产加工石英砂3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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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生产车间封闭,输送带封闭,全厂区喷淋,破碎设备地下布置;
2、水环境: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肥田。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人员定期统一清运并处置;机械检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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