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6-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水泥稳定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2360005

地址: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水泥稳定碎石加工项目

竹园镇(街道)桃园社区 2 组

四川汇翔嘉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川分公司

成都嘉卓源环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拟建于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竹园镇桃园社区贾家村,占地面积8401m2,项目购置履带移动反击式破碎机,履带移动式筛分机,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600)型等设备,建设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一条。项目建成后为S208线青川县城至金子山公路改建工程(黄坪至竹园段)供给13万吨水泥稳定碎石(为配套临时建设项目)。

 

1、大气:原料堆场、砂石半成品堆场厂房下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厂房破碎车间封闭,搅拌工序进料口、输送廊道上方、设备出入口处均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筒仓粉尘经仓顶袋式收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放。

2、水环境:项目南侧设置洗车台,洗车废水经收 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房周围设置雨水沟,在厂房西南侧设置30m3雨水收集池,将收集的初期雨水导流至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清水可作为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强管理等措施。

4、固体废物:废机油、废油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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