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72912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局C区一楼无差别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片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项目 |
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 |
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 |
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排洪沟整治 3195 米、改造排洪通道堤防 1200 米、新建道路排水边沟 9910 米、雨水管网 2410 米、排水管涵 470 米,配套建设检查井、雨水口等设施。 工程总投资4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99%。 |
污染物治理措施:1、废水:工程施工废水包括施工现场清洗、混凝土浇筑、养护、冲洗水以及施工机械、车辆洗涤冲洗用水,这部分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油污和大量的泥沙。该污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但不含其它可溶性的有害物质。施工区修建隔油池、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淀、隔油处理后回用及施工期间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施工人员宿舍采取租用民房的形式,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民房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2、废气:粉状材料应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施工施工运输车辆尽量避开周边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进行运输;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的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建设单位应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全面督查工地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废弃物;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燃油废气:选用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施工场地内机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小区、学校一侧布设,根据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点确定合理的施工场界;在利用现有的道路用于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在途经沿线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4、固废: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弃渣为回用不完的土料及砂卵石料;生活垃圾经袋装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回填堤基,隔油池污泥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